

















極限詞與功能性用詞等廣告法禁用詞失效及免責聲明
2015年9月1日新廣告法規定所有頁面不得出現極限詞和功能性用語支持新廣告法為了不影響消費者,鄭重說明:春旺公司店鋪頁面、產品使用說明書、彩頁介紹及宣傳資料等,上面的極限詞與功能性用詞在此聲明前全部失效,個別描述詞只是針對產品參數和性能的描述與廣告法中的極限禁用詞無任何關聯及關系,請廣大消費者知悉,以上均不作為賠付理由。春旺公司不接受并且不妥協以任何形式的極限用詞賠付,希望消費者理解。
法律聲明
法律聲明:根據《廣告法》和工商部門指示,特別提醒:店鋪產品標題純屬運營和技術引流需要而設,并非產品功效宣傳,請勿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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