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防護區(Lighting Protected Zone,LPZ) 也稱防雷區,應按下列原則劃分:
a、LPZ 0A區: 本區內的各物體都可能遭到直接雷擊和導走全部雷電流;本區內的電磁場強度沒有衰減。
b、LPZ 0B區:本區內的各物體不可能遭到大于所選滾球半徑對應的雷電流直接雷擊,但本區內的電磁場強度沒有衰減。
c、LPZ 1區:本區內的各物體不可能遭到直接雷擊,流經各導體的電流比LPZ 0B區更小;本區內的電磁場強度可能衰減,這取決于屏蔽措施。
d、LPZ n+1后續防雷區:當需要進一步減小流入的電流和電磁場強度時,應增設后續防雷區,并按照需要保護的對象所要求的環境區選擇后續防雷區的要求條件。